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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0-6-28      【编辑:cxb】  【点击数:6447】

 

宿发〔2010〕11号

 

宿迁市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突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和谐宿迁”主题,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创引领科学发展示范点、争当践行科学发展带头人、争做服务科学发展惠民事,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实现宿迁更大突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主要内容。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科学发展意识强、发展思路清晰实在,符合基层实际和党员群众要求,班子团结务实、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党员队伍好,党员综合素质高、为民惠民意识强、先进性作用发挥突出;工作机制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措施落实到位,联系服务群众和民主建设制度机制规范健全;工作业绩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能及时解决,主动为群众兴办实事好事,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成效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好,党群关系和谐,民主测评的满意度高。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创业、创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乐于帮难解困,积极兴办实事好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争当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努力做到“五个强”,即党性观念强,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各种考验;能力素质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创新意识强,能立足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工作作风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心全意为党工作、为党员群众服务;自律意识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方法措施

坚持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取得实效以及简便易行、各具特色、力戒空泛等原则,按照有计划、有节奏持续推进的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0年“七一”前,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结合迎“七一”,开展“四月一表彰”活动,即党组织和党员好事实事“竞赛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集中推进月”,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及流动党员“关爱月”,普通党员入党誓词“重温月”,表彰以“践行科学发展带头人”为重点的先进典型。2011年“七一”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开展“学标杆、见行动、展风采”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和选树一批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结合庆“七一”,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七一”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佳绩、强堡垒、铸先锋”主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市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区)委,并向上推荐先进典型。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做到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作出承诺、党员向党组织作出承诺、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承诺。承诺的完成情况要定期公示,“党组织惠民实事”和“党员好事实事”按季度公示。

2.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并及时反馈评议意见建议。

4.成果展示。通过现场观摩、举办图片展、研讨会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活动成果,特别是展示活动促进科学发展的成果。

5.评优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四、工作重点

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以“争创引领科学发展示范点、争当践行科学发展带头人、争做服务科学发展惠民事”的“三争”为总揽,丰富内涵、创新载体,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

农村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围绕“提高三大收入,实现三大愿景”等任务,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创业、党组织创优,带动农民群众富裕和集体富强”的“双创双富”活动,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扎实推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远程教育“四好”示范点创建,大力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双提升”工程,加强“创业发展型”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公推公派到村任职干部、“三荐两评”选拔的村后备干部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以深化“共建惠民”工程为载体,大力实施“三强一化”(社区党组织整合功能强、承载功能强、服务功能强、社区党建工作实现信息化),学习推广“零距离工作法”,开展“亲情小区”、“和谐社区”争创和党员志愿者岗位评优活动,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建设“引领表率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发挥党员作用;创设机关党员投身招商引资、全力帮办企业、志愿服务基层、倾情关爱群众的有效载体,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提高效能等方面当好表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载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深入实施“三联三引工程”,通过党员与职工联心,引领带动;书记与业主联力,引导支持;支部与群团联手,引路共建,促进非公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社会组织要深入实施“公信力工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国有企业、学校、卫生及其他领域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明确争创重点,创设有效载体。

要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推进城乡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中互融共促、互动并进。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市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县一级是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具体的关键,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县(区)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还要加强对联系点活动的指导和点评,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2.抓好指导督查。指导基层单位结合领域实际和行业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并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有机衔接,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导的办法,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3.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手机短信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要创新方法手段,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健康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4.注重统筹兼顾。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融入全市工业突破、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中心工作,使争创的主题更鲜明、目标更具体、措施更实在,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到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来,形成凝心聚力促发展、真抓实干求突破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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