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宿迁党建>>改革创新
沭阳探索“乡镇评议县直机关副职”办法
发表时间:2010-7-12   【作者:仲其清】    【编辑:cjc】  【点击数:381】

为提高县直单位副职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近日,沭阳在副职考核中,探索实施了乡镇评议县直机关副职的办法,较好解决了县直单位副职在服务基层、指导乡镇开展工作中存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乡镇评议县直机关副职,即将县直承担对乡镇有考核、指导职能的相关条线业务主管部门的副职交由乡镇进行评议。为提高评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采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评分”的办法,由乡镇召开全体班子成员会议,条线分管负责人在班子会议上介绍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副职在服务意识、指导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建议分值,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管人的介绍进行评分,汇总平均后的得分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乡镇“一把手”签名确认后送交县委组织部。评分结果按50%权重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副职群众评议得分。

○- 昨日访问:34383  ○- 今日访问:5026  ○- 上月访问:1057644 ○- 本月访问:182499  ○- 访问总数:17126929
Copyright 2002-2008 [宿迁党建]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百特软件
苏ICP备050435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