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配置
(一) 办公室(研究室与之合署)
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机关值班安排、传达收发、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及机关外事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部分领导讲话、机关工作意见、总结等文稿的起草和文件复核工作;负责向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报送信息,编发《宿迁组工信息》;做好部长会议和部务会议的有关事务工作,负责部机关大事记;负责车辆管理、会务、接待、财务、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综合研究,起草有关文件,规划、协调、审核组织和干部工作有关法规;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对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工作;指导、协调部机关和各县(区)委组织部的调研工作,组织部内研讨活动;负责组织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征集编纂组织史资料。
(二) 机关干部处(青年干部处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考察市委机关、市政府机关、群众团体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班子调整配备、干部职务任免和交流的建议;承担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呈报的具体事项,参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各单位的科级干部、市直准县级事业单位副职的管理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对双重管理的县处级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考察并提出调整意见;考察了解机关县处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市直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检查了解分工范围内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科级以上干部的调动;参与制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负责团职干部的安置工作;指导、协调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市委管理的事业单位班子的考察、调配、任免等事项,会同有关科和部门搞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挑选、考察和培养工作。
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工作,建立市管后备干部名单和信息库,会同有关科做好市管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
(三) 县区干部处(企业工委干部处)
负责考察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班子调整配备、干部职务任免和交流的建议;负责各县(区)纪委副书记、组织部正副部长任免的审核考察工作。承办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有关工作;考察了解县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了解掌握县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检查了解县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总结交流有关的经验。指导、协调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市委管理的企业班子的考察、调配、任免等事项;会同有关科和部门搞好企业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挑选、考察、培养工作。
(四) 综合干部处(参照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起草干部管理的有关文件;负责审核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等工作;承担出国(境)人员审批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市管干部出国(境)审查工作;负责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考试题库的建设维护及考务协调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档案管理及干部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组织部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干部统计的宏观指导,采集、制作领导干部多媒体信息,规划协调部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
(五)人才处
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研究提出有关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专家为经济建设服务;掌握、联系和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部分专家和优秀拔尖人才,并做好培训工作;负责科技副县(市、区)长的选派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
(六)干部教育处
负责研究提出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制度、规划和年度调(培)训计划,起草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科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进行考察和考核;协同市委党校及市有关部门办好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举办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负责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选送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选派学员参加省有关部门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相关的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
(七)干部监督处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研究提出有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和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督办或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与市有关部门(单位)联系通报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并进行宏观指导;负责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工作。
(八)组织处(企业工委组宣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承担县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及市、县(区)党代会党代表选举的指导工作;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了解、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和问题,就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提出意见;负责市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九)党员教育管理处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和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困难补助和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接转部分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党费管理、党员统计工作.
(十)党员电化教育处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组织制作宣传全市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先进事迹的党员电教片、党建电视栏目及有关音像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