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泗洪县不断推动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考准考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全县公务员干事创业。
坚持制度完善,突出客观公正。结合泗洪实际制定印发考核通知,形成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访谈了解、审核评鉴、确定等次、结果备案、兑现奖励的考核制度,做到考核政策、过程、结果三公开。及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作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考量依据。强化过程监督,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及时公开考核结果,有效避免“轮流坐庄”现象。
坚持分级分类,注重科学精准。区分“掌舵的”和“划桨的”,设立不同的考核平台,让相同职责的公务员“同台竞技”。对于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第一等次的,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于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干部,结合分管工作列市指标考核情况、县乡领导班子副职干部考核结果、组织平时掌握情况等综合确定考核等次,重点考核抓落实能力。对于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强化与平时考核结果的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公务员中产生,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
坚持结果运用,树牢激励导向。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职务调整、级别晋升、工资福利待遇兑现以及奖励兑现的依据,用“看得见”的激励充分调动全县公务员的积极性。近年来,已对360余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晋升了职级,对1689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进行嘉奖和记功,发放奖章和证书,及时兑现奖金,凡被评为基本职称、不称职、不定等次的人员,其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年度考核奖金一律不予发放。组织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参加健康休养160余人次,增进了机关干部之间的交流,激发公务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的担当精神。